在榕臺灣鄉親為福建促進兩岸交流的66條措施點贊
《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公布后,引起在榕島內人士的熱議,多位在福州市投資興業就學的臺灣鄉親表示,66條具體措施觸及臺灣民眾心聲,關注在閩臺胞的生計需求,表達了大陸對臺胞的善意和誠意,真正體現了“兩岸一家親”。
2010年畢業于北京大學醫學部,首位在福州事業單位就業的臺生陳柏叡醫師感嘆:福建在既往學術互相交流學習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地完善了已實施從業資格考試的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支持了在閩工作的臺灣專業技術人才,并有了更好的職業發展與前景,確實實現了十九大提出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值得點贊!
就讀于天津外國語大學涉外律師專業的在榕臺胞陳恒鑫認為,66條具體措施不僅涵蓋閩臺經濟文化交流,同時也涉及臺胞在閩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其中多次提到的“在閩臺灣同胞與福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讓我深切感受到國家對臺灣同胞無微不至的關懷。作為一名法科生,第66條措施“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可通過相關選聘程序擔任我省人民陪審員、調解員、仲裁員、監督員、法律顧問和執行村(社區)主任等”使我意識到當下兩岸在法律方面交流合作的深化,我衷心希望自己能夠響應國家號召,借助自己所學習掌握的法律知識促進兩岸的法律交流。
在榕執教的定居臺胞王丹琪,同樣對第66條措施有著深刻共鳴,認為這一條有利于臺胞更好地參與到我們的執法、監督、執行的機制中來,也能夠讓在閩臺胞更有主人翁意識。
在榕投資創業11年的臺商馬基莊表示,臺灣有很多的各行各業的人才,呼吁島內青年來大陸學習、就業、創業。大陸的這種開放對臺灣青年來說是很好的機會。(文/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