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吳老先生回故鄉河南投資,2007年去世后在鄧州留下一筆不小的遺產。兒子吳先生回鄉繼承遺產時,遇到了難題:他所持的我國臺灣方面公證書,不被相關行政機構認可。奔波數日后,在眾多熱心人士幫助下,昨天,吳先生順利從河南省公證協會拿到了所需的公證書認證證明。
昨天中午,吳先生告訴記者,為辦理這筆遺產繼承,去年5月,在美國生活的他飛回臺灣,辦理了親屬關系、遺產繼承權兩份公證手續。在臺灣多方咨詢后,他將公證書副本提交到了臺灣海基會,并得知公證書會寄往海協會,并通過相應渠道到達河南。“我去問過寄到哪里,人家只說是河南,其他的不知道。”
上周,吳先生從美國回到河南,在南陽、鄧州奔波數日,相關的行政部門、律師都告訴他,兩岸的法律體系及制度存在很大差異,吳先生所持的公證書上的公證機構是一個民間公證人,因此這兩份公證書無法使用。具體該怎樣辦理,因為此前未接觸過此類案例,“他們也不清楚”。
鄧州市市長劉樹華得知此事后,特意約見吳先生,并告訴他此事還需要到省會鄭州辦理相關的認證手續,“需要什么幫助,您可以找豫臺有約網的董事長吳天璽,她是個熱心人”。原來,吳天璽女士也是位臺胞,還是鄭州臺資企業協會副會長。因2006年自費赴阿里山為鄧州“臺灣村”鄉親尋親,她已成為鄧州人心目中的“兩岸親善大使”。
接到劉樹華市長的求助電話后,吳天璽熱情接待了素不相識的吳先生。經吳天璽熱心牽線,雖未接觸過此類事件,但金博大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學君為吳先生順利辦理了相關認證。
“短短兩天時間,事情就OK了。拿到這份證明,我今天就可以回南陽辦手續了。”吳先生告訴記者,“河南是我的故鄉,這次我深刻體會到了故鄉人的熱心與熱情。我一定會完成父親的遺愿,繼續在故鄉投資,建設家鄉。”
[溫馨提醒]
臺胞到大陸繼承遺產該咋辦理手續?
金博大律師事務所涉外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學君說,目前兩岸法律體系及制度有很大差異。隨著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來往于兩岸之間,涉臺法律問題也漸漸突出。
為解決實際問題,1993年4月29日,海協會、海基會共同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并于同年5月29日開始實施。根據這一協議及司法部針對該協議出臺的《實施辦法》,臺胞到大陸繼承遺產,須在臺灣辦理相應公證手續。然后通過海基會寄送公證書副本到該公證書所使用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在經公證協會認證后,出具證明即可到相關部門使用。(首席記者 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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