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應為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或海外華僑華人。
一、報名
1、報考資格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五歲以下。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必須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招生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辦學地點:華僑大學。
?。?)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
a. 自費博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開辦人數5人以上;自費碩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開辦人數10人以上;
b.自費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辦學地點根據考生錄取情況可設在香港、澳門或珠海,如設在香港、澳門須經特區政府批準。
3、報名時間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報名地點
(1)港澳臺考生報名方式: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 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00853)28318401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郵編:510631
電話:(020)38627813, 圖文傳真:(020)38627826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郵編: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圖文傳真:(010)68948227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任選一地報名,并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2)海外華僑華人考生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陸研究生處網站(http://yjsc.hqu.edu.cn -->研究生招生-->境外研究生招生),點擊下載《境外生報考華僑大學研究生申請表》,按照要求填寫后,送交或郵寄到我校。
地址:福建泉州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62021)
電話及傳真:0086-595-22692540,聯系人:陳老師
5、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報名費為500港元。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名點聯系妥當后,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地址。
二、考試
1、港澳臺考生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報考碩士生考生須應試英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公商管理碩士的須應試英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英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碩士生考生初試英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公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英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初試合格者,需進行復試,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
(2)初試地點、時間
A、考試地點: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廣州: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安排。
B、考試時間: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屆時通知考生本人
時間:2011年5-6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海外華僑華人考生
學校審核相關資料后直接復試,復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下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于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安排以學校發出的“入學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不同,全日制碩士學位的年限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者、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及其它
1、港澳臺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學費及教材費:1.7萬港幣/人·年;
博士研究生學費及教材費:2.5萬港幣/人·年;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學費、住宿費按照內地學生有關標準收取。
3、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相適應,或至少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出入境證件。
八、聯系方法
學校代碼:10385
地址:中國福建泉州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2021
聯系電話:0086-595-22692540(兼傳真)
聯系人:陳老師
附2011年報考聯系方法:
1、校本部
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2021
聯系人:陳老師
網址:http://yjsc.hqu.edu.cn
聯系電話:0595-22692539 傳真:0595-22692540
2、華僑大學董事會香港辦事處
聯系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號上潤中心19樓D座
聯系電話:00852-25645133
傳真:00852-25645557
聯系人:孫輝軒
電子郵箱:hqdxshx@hotmail.com
3、華僑大學澳門聯絡處
聯系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001-2002
聯系電話:00853-28702291
傳真:00853-28523624
聯系人:陳中
電子郵箱:cz0655@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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